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省委十一屆二次、三次全會精神,落實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遵循黨和國家優(yōu)先發(fā)展教育事業(yè)的戰(zhàn)略部署,著力于解決制約樂山市教育發(fā)展的瓶頸性問題,促進教育改革發(fā)展,樂山市委、市政府日前印發(fā)了《中共樂山市委 樂山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發(fā)展的意見》。
樂山市教育局自2017年3月起牽頭啟動《意見》起草工作。針對市教育面臨的主要矛盾和瓶頸性問題,通過省內外考察學習、召開內部多層次征求意見座談會、調查研究等方式,形成了《意見》初稿!兑庖姟烦醺逍纬珊,相關市領導多次組織召開縣(市、區(qū))政府、市級部門參與的征求意見和專題研究會,市教育局先后3次書面征求各縣(市、區(qū))和相關單位意見。今年上半年,樂山市教育局再次按照市委主要領導批示和市政府主要領導召開的專題會議精神修改完善,最終形成了《意見》送審稿。 市委、市政府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專題審議通過后,根據(jù)審議意見、合法性審查意見、省級部門意見再次修改完善后,最終通過市委常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意見》共六個部分,包括33個方面內容。
第一部分,旗幟鮮明地提出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fā)展目標。
第二部分,著重從加大教育投入、改善辦學條件、優(yōu)化學校布局、創(chuàng)建教育品牌、加快大學城建設5個方面入手,整體提升市教育發(fā)展品位。
第三部分,結合十九大國家、省相關文件對各類型各階段教育的發(fā)展側重點和舉措提出了指導意見。
第四部分,對立德樹人、教育教學改革、教育科研、教育信息化、教育質量評價機制5個方面提出了要求和舉措。
第五部分,為文件核心部分和特色亮點部分,闡述了“激發(fā)教育內生動力”的系列政策性舉措。
第六部分,包括健全領導體制、落實部門職責、加強學校黨建工作、營造良好氛圍4個方面內容。(賴波 通訊員 姜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