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考生原填報志愿 楊日龍 攝
在高考志愿填報日期截止前,浙江省臺州市天臺縣的三位考生按照自己的高考成績,分別填報了各自院校。幾天后,查看自己的志愿時,卻發(fā)現高考志愿被人篡改了。11日記者獲悉,天臺警方偵破一起篡改他人高考志愿案件,嫌疑人陳某現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圖為:考生原填報志愿 楊日龍 攝
日前,張某想看一下自己的志愿填報情況,登錄浙江省高校招生志愿填報系統(tǒng)后,發(fā)現之前填報的80所院校,卻變成了一所自己沒填報的大學。高考志愿填報在6月27日下午就已經結束,要想修改根本不可能。張某感覺“天都要塌下來”,于是把自己的遭遇告訴了鮑某、湯某兩位要好的同學。
沒過多久,鮑某、湯某兩人上網查詢發(fā)現,他們的志愿也被人篡改了。三人一晚沒合眼,商量著決定報案。第二天,他們走進了天臺縣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向民警訴說了志愿被篡改的遭遇。
接到報案后,警方立即組織民警展開偵查,網絡安全保衛(wèi)大隊隨即啟動“大數據圍城”,很快鎖定了嫌疑人陳某。4日下午,經過追查,陳某在家里被傳喚到了派出所。
民警介紹,陳某和張某三人是高中同學,關系一直較好。成績揭曉后,全班的同學于6月26日回校填報志愿。在老師辦公室時,聽說陳某的高考成績只有300多分,老師將他的成績和張某、鮑某、湯某進行比較,“他們成績提高很多,你的成績可能在班級是墊底了”。
圖為:考生被篡改后的志愿 楊日龍 攝
由于張某、鮑某、湯某同學的成績出色,陳某擔心自己成績不好會被人取笑。于是,他利用知道張某三位同學身份證號碼和登錄高校招生志愿填報系統(tǒng)的密碼統(tǒng)一的機會,在第二天下午高校志愿填報結束前,使用手機登錄,先后將張某、鮑某、湯某三人的高考志愿篡改掉。
陳某改了同學的高校志愿后,幾天里內心惶恐不安。6月29日,他再次登錄高校招生志愿填報系統(tǒng),想把張某三人的志愿改回來,但因早已過了志愿填報截止日期無法修改。
查明事實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后臺記錄,恢復了張某、鮑某、湯某三人的原始高校志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九條第(三)項規(guī)定,天臺警方依法對陳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高考,篡改同學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