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市天全縣第二初級中學(以下簡稱:天全二中)家長會勸捐“感恩費”一事,該校教師和家委會代表表示,關于捐款補償教師一事,家委會自始至終都沒有跟學校溝通。
天全二中多名教師11月16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他們對此毫不知情。
教師楊震說,學校辦學資金不足,通過家長資助的方式來解決一部分辦學資金,也是可以的。“(捐款)這個事是家委會倡議捐的,不是我們(教師)在授意。”
而家長毛英則表示,是家長會前孩子拿老師手機打電話要的錢,“家長會上老師給我們說,他們選了3個家長代表開會決定捐款1200元……如果自愿捐款,我捐4元也是錢,為什么一定要捐1200呢?”
律師余超分析認為,根據《慈善法》規(guī)定,家委會不是慈善組織,沒有公開募捐資格,不得開展公開募捐活動,學校把教室提供給家委會從事與教學無關的活動,應由教育主管部門調查處理。
四川省社科院社會研究所副所長教授胡光偉指出,教師辛苦不是募捐的理由,辦學資金不足可向政府申請,“綁架”家長捐款涉嫌違法。
雅安市教育基金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劉亦龍11月19日告訴記者,經查賬,用于天全二中“獎教助學”資金目前有50.82萬元,捐贈資金尚未使用。基金會將與天全縣教育局溝通,如非自愿捐贈,基金會將按照規(guī)定程序將款退還捐贈者。
教師:
家長資助彌補辦學資金不足是可以的
11月16日,經天全二中協(xié)調,該校3名教師及兩位家委會代表接受了記者采訪,就“感恩費”事件作了答疑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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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是家委會倡議捐的,不是我們在授意。”天全二中政治課教師楊震說,第一次捐款的具體時間他已記不清,但此次捐款的事情他是在11月12日開家長會時才得知,“非常感動”。
楊震說,天全二中自辦學以來都是全寄宿制學校,目前有學生1000多人,大多來自農村,基礎差、底子薄。孩子們的入校成績語文、數學這兩科與同類學校相比,平均分低了10分,但一學期下來,他們超過了30分,由此獲得了家長們的認同,“靠什么得來的?靠孩子們的努力,靠老師們的付出,靠學校的管理。”
楊震稱,學校是公辦學校,辦學成本特別大,每個月燒熱水給學生洗漱,天然氣費用就要3萬多元。從早上六點半起床到晚上十點半就寢,全燈、全水電,每年每個孩子的辦學成本是840元,學校辦學困難,通過家長資助的方式來彌補辦學成本嚴重不足的情況,“解決一部分辦學資金,我認為也是可以的。”
八年級(4)班班主任何琴也表示: “當時開家長會我在外面跟家長交流,不知道捐款的事情,回教室后家委會告知時我很感動,”何琴說,此前第一次捐款,班里沒有人向她提及捐資助學活動。他們班上56名學生,有51名家長捐款。
七年級(1)班班主任趙麗說,她是從記者的報道中才獲悉此事件,隨即向家長了解情況。經她了解,是家長自發(fā)組織的。
“你不知道我們有多苦。”趙麗說,從早上6點鐘起床,到晚上8點半回家,有時候晚上上課回家時已9點多,每天上班時間12個小時都不止。與此同時,天全二中因校舍是新建的,各種基礎設施不完善,辦學資金透支又大。“中午困了就在辦公室趴著睡,沒有教師宿舍,滿足不了休息需求。”趙麗說,無論是給學生免費打電話,還是課后幫助學生輔導,所有老師沒有收取任何報酬,“我敢對天發(fā)誓”。
據趙麗描述,她當了21年教師,工資每月就3000多元,“我們也有自己的孩子,需要自己的休息時間,我女兒說 媽媽我還不如你的學生 ,我問 為什么? ,她說 你對你的學生很有愛心,擺事實講道理 ,我聽了后想哭。”
教師們均稱,關于家長捐款,事前他們并不知情,甚至開家長會捐款時也不知情,但記者11月12日采訪時,有人用點鈔機向家長收款時,該校多名教師就在現場。
同時,家長們告訴記者,這是繼今年3月捐款后,天全二中第二次要求學生家長捐款。
家委會:
捐款補償自始至終沒跟學校溝通
按照家委會代表的說法,老師們的辛苦、孩子的成長和學校的現狀,家長們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以自愿捐款方式表達對學校教育的關心、認同。記者此前報道,此次捐款,七、八年級捐1000元,九年級學生要中考所以捐1200元。
“情愿捐一點錢,把孩子管的巴巴適適(妥妥當當),”家委會代表王志強說。據他介紹,他的孩子在天全二中九年級就讀,班上共49個學生,此次捐款的家長有45人,共計捐款54000元。
作為家委會代表,王志強簡要介紹了家委會的情況:其孩子所在的班級共5名家委會成員,起初通過自薦、推薦、舉手、投票的方式選舉出來,原則上要學校距家較近,要聽取家長意見,及時反映給學校。
王志強說,天全二中老師辛苦付出,但現在的學校,教學還有很多東西達不到外界私立學校的條件,家長們?yōu)榱税舶残男脑谕獯蚬,直接給教師錢又不要的情況下,通過網絡查詢到雅安市教育基金會的信息,原意是通過自愿捐款來補償老師,這也是為了自己的孩子,“我們打工就是吃了沒文化的虧。”
他堅稱,關于捐款補償教師一事,自始至終都沒有跟學校溝通。
“有沒有考慮過有些家長左右為難?”對此,另一名家委會代表劉梅坦言,當時只想著即使困難家庭捐了款,也是在為自己的孩子好,考慮是不周全。劉梅說,起初他們通過在家長群號召,得到其他家長的支持。
“全部捐款1000元,為何這么統(tǒng)一?”劉梅沉默一會說:“應該動員的時候說的1000元,沒有把問題給人家解釋清楚,考慮不妥,這是沒文化造成的。”
王志強和劉梅告訴記者,家長捐款的資金,最終都是打進了雅安市教育基金會的賬戶,學校若使用這筆款項,需經得家委會的同意
王志強向記者出示的匯款單據顯示,11月13日,他個人向雅安市教育基金會匯款54000元,并附言“天全縣第二初級中學獎教助學金”。
雅安市教育基金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劉亦龍11月19日告訴記者,經查賬統(tǒng)計,發(fā)現2017年11月份以來,有11位以自然人身份的愛心人士通過網絡異地轉賬的方式,匯入基金會面向社會公開的捐贈賬戶,共計資金50.82萬元,用于天全二中“獎教助學”,目前捐贈資金尚未使用。他表示,基金會將與天全縣教育局溝通,如非自愿捐贈,基金會將按照規(guī)定程序將款退還捐贈者,“這事我們不會直接與捐贈人接觸,跟我們無關,看教育局走程序。”
關于天全二中今年3月第一次捐款資金的去向,天全縣教育局和校方均稱在雅安市教育基金會的賬戶沒有使用過。
劉亦龍說,基金會查賬主要針對此次捐款,第一筆捐款的事情,教育局、校方均沒有與基金會溝通,“我們也會按規(guī)定處理這個事情,再明確要求基金會的辦事章程。”
專家:
辛苦不是募捐的理由
“如果自愿捐款,我捐10元或者100元,就算捐4元也是錢啊,我們是農村家庭,也是貧困家庭,你不知道有多困難,為什么一定要捐1200呢?”天全二中學生家長毛英說。
毛英11月19日告訴記者,她的孩子就讀天全二中九年級,在家長會前孩子拿著老師手機打電話要錢,“他說跟去年一樣的捐款要1200元,在娃娃身上的事我們不敢反抗。”
毛英說,無論是家委會的產生,還是捐款一事,就她了解其他家長也毫不知情。她跟其他4名家長討論,如果真是捐款,把捐款箱子擺在講臺上,家長們以個人情況捐幾元都是心意,結果是直接通知要捐1200元,有個老人因沒法在外面借錢,家長會開到一半時才趕到,“我們哪里選過家委會,沒得人選過,家長會上老師給我們說,他們選了3個家長代表開了會決定的,說1200是捐款,還有350元的資料費,新聞報道出來了,娃娃回家叫我不要再說此事。”
有關毛英的說法,記者在家長會當天暗訪時,多名家長也有同樣的反映。
對于老師們辛苦的付出和家長中愛心人士的善舉,四川省社科院社會研究所副所長教授胡光偉認為,學校倡導成立家委會的本意是可以點贊的,家委會的作用理應是加強學校與家長的聯系,但利用家委會收錢是絕對不合適的。家委會不是一個法人組織,在法律上無法應訴,也沒有募捐資格,哪些人組織、主導募捐的過程,違法與否一目了然,相關部門調查理應弄清楚到底是非法、強迫、還是綁架的問題,而且捐款完全要按自愿原則。“如果不是家長自愿,明顯就是綁架,你自愿你要捐一千一萬十萬都沒有問題,但你不能通知要求別人捐多少。”
“任何一個工作都很辛苦,老師辛苦不應由學生家長捐錢補償。”胡光偉說,如果公立學校辦校經費不足,可以向政府申請,區(qū)縣解決不了,可以上市上要,市上解決不了,可以向省里要,“怎么可以用家委會來收錢?肯定是不行。”
對此,京衡律師上海事務所律師余超分析道,根據《慈善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應當取得公開募捐資格。余超指出,家委會不是慈善組織,沒有公開募捐資格,不得開展公開募捐活動,學校把教室提供給家委會從事與教學無關的活動,確有不妥,應由教育主管部門調查處理。
余超認為,家委會在學校里的一二十個教室里組織募捐活動,一捐就是幾十萬,這么大規(guī)模的活動,的確不太可能是家委會搞的,可能是學校系統(tǒng)性組織的;但關鍵是對證據的認定,如果學校不承認,家委會主動出來攬責任,要認定還是有困難,這需要當地相關部門的調查結果。
此外,根據《慈善法》的相關條款,開展募捐活動,不得攤派或者變相攤派,不得妨礙公共秩序、企業(yè)生產經營和居民生活;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假借慈善名義或者假冒慈善組織開展募捐活動,騙取財產。第一百零一條明確規(guī)定: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個人開展公開募捐的;向單位或者個人攤派或者變相攤派的;此列情形由民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其停止募捐活動;對違法募集的財產,責令退還捐贈人;難以退還的,由民政部門予以收繳,轉給其他慈善組織用于慈善目的;對有關組織或者個人處以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目前,天全縣教育局正在研究對此次募捐的資金作何處理,該局局長楊閔說:“一旦有了定論,我們會馬上向社會、媒體通報。”
(文中教師、家長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