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傳一份布告引起廣泛關注,內容系甘肅平涼市一名小學校長因強暴猥褻22名兒童被執(zhí)行死刑。
該布告顯示,罪犯張隆基于2010年至2019年6月,在甘肅省靜寧縣某小學先后擔任教導主任、校長兼教師期間,通過體罰等手段對缺乏性防衛(wèi)能力的小學生形成精神挾制,利用講解習題、學生交作業(yè)等機會,在其宿舍內多次對5名時年8—12歲的幼女實施奸淫,在教室內當眾或在其宿舍里多次對17名時年8—14歲的兒童實施猥褻。
布告稱,法院依照《刑法》相關規(guī)定,以張某犯強奸罪,判處死刑,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數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宣判后,張某提出上訴,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后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經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核準判處強奸、猥褻兒童犯張某死刑!
該布告還稱,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fā)的執(zhí)行死刑命令,已于2023年11月7日將罪犯張某驗明正身,押赴刑場,注射執(zhí)行死刑。
記者聯系上了平涼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名相關人員,他介紹說,前幾天他們曾聽說過有這么一個案子,當事人確系被注射執(zhí)行死刑的,他們法院的公告一般是張貼在法院外面的。
當地一位市民介紹說,前幾天路過該法院門口時,確實看到過這樣一份公告,“它是張貼在大門口的,但很快就撤掉了!痹摲ㄔ毫硪幻嚓P人士稱,當天這份布告張貼在門口,張貼一天就撤了。
11日,記者從靜寧縣人民政府處證實了上述布告內容的真實性。同時,靜寧縣教育局也回應記者稱,案發(fā)后對被害學生的幫扶與救助工作已經開展,但為保護涉事學生隱私不便透露細節(j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