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31日,寧夏固原市原州區(qū)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李某(化名)被控強制猥褻罪一案公開宣判,以被告人李某犯強奸罪、強制猥褻罪、猥褻兒童罪判決合并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同時禁止被告人李某終身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這也是寧夏對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判決終身禁業(yè)的首例案件。
法院查明,被告人李某(化名)2012年至2018年期間,在擔任小學六年級班主任、數(shù)學老師期間,利用其教師身份的便利,采用欺騙、強迫等手段,以補課輔導、批改試卷、接熱水、家訪為由,在晚自習下課后從小學女生宿舍內,先后將15名未成年在校女學生分別單獨帶至其家中、附近的山上、教學樓等地實施強奸、猥褻行為。其中,被告人李某實施強奸犯罪1起,強制猥褻犯罪6起,猥褻兒童犯罪8起。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化名)目無國法,違背婦女意志,利用其教師身份,強行與未成年女學生發(fā)生性關系,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被告人李某以滿足性刺激為目的,采用欺騙、強迫等手段,猥褻多名在校未成年女學生(已滿14周歲)構成強制猥褻罪,采用欺騙、強迫等手段,猥褻多名在校未成年女學生(未滿14周歲)構成猥褻兒童罪,應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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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終身禁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