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育新聞網(wǎng)瀘州12月7日訊(通訊員 唐貞奇)2016年的12月4日是第三個“國家憲法日”,也是第十六個“全國法制宣傳日”。根據(jù)(教普發(fā)辦函〔2016〕6號)和(瀘縣法組辦〔2016〕25號)文件精神,12月1日至6日,石馬中學開展了以“大力弘揚法治精神、深入推進‘法律進學校’”為主題的“12•4”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活動。
12月1日,學校組織全校教師召開“國家憲法日學習宣傳教育活動啟動會”要求全體教師遵紀守法,同時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憲法宣傳教育。
12月2日,學校向學生及家長發(fā)放了告知書,要求學生及家長在12月4日(星期天)晚上黃金時段在中央1臺、中央12臺收看2016年度法制人物頒獎典禮。
12月5日,早上升旗儀式后,學校副校長帶領同學們高聲誦讀了憲法有關章節(jié)。
12月6日,各班進行憲法誦讀,整齊、響亮的聲音在石馬中學校園上空環(huán)繞。誦讀結束,各班按照安辦安排,召開了主題班會,對所誦讀憲法的有關章節(jié)進行了詳細的講解。
據(jù)悉,此次開展“12•4”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活動是石馬中學深入開展憲法學習宣傳教育活動的一部分,旨在讓學生學習憲法的基本原則和基本知識,增強憲法意識,弘揚法治精神、深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