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廣安市前鋒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強迫賣淫案經(jīng)廣安市前鋒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作出一審判決,三被告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年零六個月和一年零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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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左右,被告人王某與被害人蔣某某通過被告人陽某某認識,并成為男女朋友,從此被害人蔣某某便賣淫掙錢給被告人王某使用。2015年5月初,被害人蔣某某不愿繼續(xù)賣淫便不辭而別。2015年5月17日,被害人蔣某某與被告人陽某某通過QQ取得了聯(lián)系,2015年5月30日兩人相互留了電話號碼。2015年6月1日,被告人陽某某將其與被害人蔣某某取得聯(lián)系的事情告訴了被告人雷某,被告人雷某又將此事告訴了被告人王某,被告人王某、雷某就要求被告人陽某某將被害人蔣某某約出來打一頓,被告人陽某某便答應了。2015年6月2日12時左右,被告人陽某某通過手機將被害人蔣某某約至廣安市前鋒區(qū)前鋒鎮(zhèn)某奶茶店,同日14時左右,被害人蔣某某來到該奶茶店后,被告人雷朋持刀威脅后,伙同被告人王某等人強行將被害人蔣某某推到租用的面包車上帶往廣安,因被害人蔣某某在車上哭、鬧,被告人王某、雷某便毆打了被害人蔣某某。到達廣安城區(qū)后,被告人王某等人將被害人蔣某某帶至廣安市廣安區(qū)某居民樓內,被告人王某、雷某又對被害人蔣某某進行毆打,后被告人雷某、陽某某與“耗兒”離開該房間,被告人王某便要求被害人蔣某某要么賣淫賺錢給其治病,要么繼續(xù)與其耍朋友,被害人蔣某某被迫選擇了賣淫。被告人雷某知道被害人蔣某某選擇賣淫后,便與陽某某聯(lián)系賣淫事宜,被告人王某、雷某讓被告人陽某某與被害人蔣某某一起在廣安市廣安區(qū)某按摩店內從事賣淫活動,并讓被告人陽某某隨時注意被害人蔣某某的行蹤。2015年6月4日14時許,被害人蔣某某趁被告人陽某某外出洗頭逃離了按摩店,被告人陽某某發(fā)現(xiàn)被害人蔣某某逃離后,打電話通知了被告人王某、雷某。
法院審理認為,王某、雷某采用毆打、用刀具威脅的手段迫使他人賣淫,陽某某明知被害人蔣某某被強迫從事色情服務,仍然為被告人王某、雷某提供幫助,在蔣某某上班賣淫期間幫忙看守防止其逃跑,侵犯他人人身權利,妨害社會管理秩序,構成強迫賣淫罪。三被告人犯罪時均未年滿十八周歲,應當減輕處罰。王某、雷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陽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是從犯,應當減輕處罰。最終,法院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兩千元,雷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兩千元,陽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二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