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處于核心的地位。12月4日,是我國的“憲法日”。之所以確定這一天為“憲法日”,是因為我國現(xiàn)行的憲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實施。
2021年12月1日上午10點10分,都江堰市金迪律師事務所的王靜律師應邀到都江堰市職業(yè)中學做“國家憲法日”宣講。她為全校同學普及了“國家憲法日”的由來、設立意義、憲法地位等知識,并用生動形象的事例引導同學們學法明道、守法立身,正確履行法律賦予自己的權(quán)利和義務。
百煉鋼成苦回甘,與法同行得心安。本次宣講弘揚了憲法精神,提高了學生對憲法基礎地位的認識,促進學生強化憲法知識、自覺維護憲法權(quán)威。相信都職學子定會在此后繼續(xù)學法、守法、用法,扎實學識,勇往直前,為建設美麗中國而綻放青春。(李林)
都江堰職中,“國家憲法日”宣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