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裸條貸”、“陪睡還貸”后,在高校校園“借貸鏈條”的上層,還有一群大學生“債主”,或先借錢后放貸賺利息差,或向父母、親友、同學借錢后放貸,卻深陷網(wǎng)貸平臺違約還貸危機。
被網(wǎng)貸平臺“借貸寶”的高額利息所吸引,曾軻(化名)在貴州一所高校讀大二時四處借錢投入借貸寶中,成為一名“債主”和“中介”,希望通過低利息借入、高利息借出的方式,賺取高額利息差,“2000元一天就能賺上百元。”
然而從2016年5月中旬起,曾軻遇到一波“逾期潮”,借出的錢中有47萬元收不回來,借入的錢卻因逾期一直在疊加利息,“原來借入17萬元,現(xiàn)在加上逾期費,變成了23萬元,3個月漲了50%。”
這個借貸寶中鏈條中的“上家”,為償還高額債務,今年9月,他放棄升入大三,退學打工,但目前每月2000元的工資僅夠其生活開銷。
從網(wǎng)上放貸者成為負債者的大學生,曾軻并非個例。
在湖北讀大三的陳毅斌(化名)如今面臨著同樣情況,27萬元的放款收不回,導致自己借入的債務逾期,“原來借了11.9萬元,現(xiàn)在變成了17.4萬元。”
這些本該在校園里求學的學子,在借貸寶等網(wǎng)貸平臺的危機中迷失,對自己的人生未來失去了同齡人本該有的自信。在與澎湃新聞記者交談時,曾軻和陳毅斌多次提及“撐不下去了”、“有時真的想自殺”。
在他們看來,除了自己想快點賺錢的心理,借貸寶的一些問題也是造成大面積貸款逾期未還的原因。比如,曾軻能先從借貸寶上用相對低的利息借到錢,然后再將這筆錢在借貨寶上用相對高的利息放貸,這明顯存在管理漏洞。
曾軻說,借貸寶、趣分期、名校貸等涉及校園網(wǎng)絡貸款的平臺,其借貸、放貸門檻相對銀行等正規(guī)金融部門非常寬松的運營模式,很容易發(fā)生連鎖反應,“很多人都是借上家的錢給下家,一旦中間有人借了一大筆錢卷款跑了,上家就都會受牽連。5月份就有一個人卷了1000多萬元消失了。”
借貸寶宣稱的“借給熟人風險較小”、“單向匿名借貸模式”等模式,在他們看來,也存在問題和風險。當他們真正投入進去后,才發(fā)現(xiàn)所謂的“熟人圈”,不過大多是網(wǎng)絡上陌生的網(wǎng)友,這些網(wǎng)友的信息在淘寶上30元就能買到1000個。然而,發(fā)現(xiàn)真相時,由于被高額利息吸引,他們放貸的腳步已經(jīng)停不下了。
借貸寶宣稱的“完善的催收機制、逾期率不超過0.1%”在曾軻看來更是“可笑”,他的“借貸寶”催收記錄顯示,借貨寶的催收員已多次撥打債務人電話,但電話一直占線,而借貸寶往往根本不知道債務人的真實住址、工作單位等信息,電話打不通往往就只能先算了。借貸寶客服還讓曾軻提供欠債人的信息,可曾軻知道的只有電話和QQ號。
想起訴借貸寶連帶還錢或積極催債嗎?借貸寶在借款時要求簽署、卻很少有當事人會認真讀的一份“借出協(xié)議”中明確,它只有充當證明人的義務。這份協(xié)議被律師評價為是對借貸寶“無本萬利”的協(xié)議。
據(jù)近日發(fā)布的《中國青年財商認知與行為調(diào)查報告》顯示,48%的受訪大學生稱無法識破校園貸詐騙陷阱,23%的受訪大學生相信存在無風險且收益高的理財產(chǎn)品,容易被高利息誘騙。
對此,教育學者熊丙奇認為,監(jiān)管部門應加大監(jiān)管力度,防止非法機構野蠻生長,為大學生投資理財提供一個良好的環(huán)境,“大學生理財也需要更謹慎。”
大學生的借貸生意
9月開學季,曾軻帶著重重心事返回位于貴陽的大學校園,猶豫幾天后,他沒有報到升入大三,也沒有交學費,選擇了退學,“欠了那么多錢,想趕緊工作還錢。”
2015年12月,經(jīng)同學介紹,剛?cè)雽W的曾軻第一次接觸了借貸寶,“一開始我是幫著做推廣,賺了幾百元錢,后來知道放錢出去可以賺取中間差價,還有線下返利,就比較心動。”
今年2月,曾軻先試探性地通過借貸寶借出2000元,“放2000元左右,一天就可以賺100-400元,而且每次都能很快把錢收回來。”
試了幾周后,嘗到甜頭的曾軻開始考慮大規(guī)模地投錢放貸,“一開始是找父母要了8萬元左右,投進去;后來又向周圍的朋友宣傳,讓他們投資,湊了15萬元左右。”
在家人和朋友的“資助”下,從2016年2月開始,曾軻陸陸續(xù)續(xù)通過借貸寶向外放款。
此外,他還通過借貸寶借入了17萬元,一并投入到放款里。“借入利息低,但借出去給別人利息高,就能賺差價,賺到的利息再投進去。”
曾軻說,當時自己以為這是沒有本錢的買賣,在短短3個月里,加上陸續(xù)賺取的利息7萬元,曾軻先后共計借出47萬元的貸款。
可他還沒有高興太久,就遭遇借貸寶的一波“逾期潮”,“5月中旬開始出現(xiàn)大面積的逾期,5月18號可以說是一個開始,我當時借出去47萬多元,(到期后)一分錢都收不回來。”
曾軻說,在借貸寶中很容易就會發(fā)生連鎖反應,“很多人都是借上家的錢給下家,一旦中間有人借了一大筆錢卷款跑了,上家就都會受牽連。5月份就有一個人卷了1000多萬元消失了。”
曾軻也是主次被牽連的上家之一,借出去的錢收不回來,他借入的錢卻一直在疊加利息,“錢收不回來,就沒法還借的錢,就逾期了,原來借入17萬元,現(xiàn)在加上逾期管理費,變成了23萬元。”
本以為等債務人手頭緩緩就能收回自己的錢,但讓曾軻沒想到的是,從5月至今,除了幾筆熟人的小額款項,他還有近47萬元貸款收不回來。
而在曾軻所在的借貸寶一個社交群里,深陷債務危機的大學生并非他一人。
在湖北一所師范學院就讀大三的陳毅斌以前在借貸寶里是曾軻的“上家”,“初期我的錢都是借給中介(指在網(wǎng)貸平臺中借錢后再放貸的中間人),像他(曾軻)就是一個中介,低息借我的錢,加利息再借給別人。”
陳毅斌自稱是一個比較謹慎的人,2015年10月開始接觸借貸寶,起初并不敢輕易投入,“一直在觀望”。直到2016年3月,他才在借貸寶上放出了第一筆貸款。
“一開始借出都是借給中介,1000塊錢借出7天就能賺80元利息。”嘗到甜頭后,陳毅斌開始大量投錢,“我自己有3萬元左右,其他都是找朋友和其他網(wǎng)貸平臺借的。”
陳毅斌找朋友借了近10萬元,又在“趣分期”、“名校貸”等平臺借了11.9萬元,陸續(xù)投入網(wǎng)貸平臺放貸,加上之前賺取的利息,前后一共借出27萬元。
然而他還沒有等到安心坐享利息的一天,就撞上了借貸寶5月中旬的“逾期潮”,“之后幾乎就一分錢都收不回來了。”
和曾軻一樣,陳毅斌借來的錢因逾期而逐天增長逾期費,“原來借了11.9萬元,現(xiàn)在加上利息、逾期管理費等變成了17.4萬元。”
“10月1號另外一筆網(wǎng)貸到期了,借朋友的錢6號也要還,都還不起。”陳毅斌說,雖然現(xiàn)在他還在學校,“但撐不住了,從5月底到現(xiàn)在,天天神經(jīng)都是繃緊的,估計馬上也要退學了。”
虛擬的“熟人圈”
在加入借貸寶初期,讓曾軻和陳毅斌放心的,正是借貸寶所宣傳的“借給熟人”。然而當他們真正投入進去后,發(fā)現(xiàn)所謂的“熟人圈”,不過大多是網(wǎng)絡上陌生的網(wǎng)友。然而,由于被高額利息吸引,其借款的腳步已經(jīng)停不下了。
據(jù)借貸寶官網(wǎng)介紹,借貸寶是知名私募九鼎旗下的P2P平臺,上線于2015年6月,其運營主體是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借貸寶主打“熟人借貸”,宣傳“利用熟人之間的天然關系,極大程度上減少甚至消除信息不對稱,實現(xiàn)對惡意欠債者的天然約束與高效催收。”借貸寶APP的打開頁面上也寫著:“直投熟人更高明。”
澎湃新聞記者用手機注冊了一個借貸寶賬號,登錄后,平臺會自動匹配通訊錄中正在使用借貸寶的“寶友”,同時也會推薦“可能認識的人”,并提醒“關注即可增加投資機會”。然而,其推薦的用戶中,不少并非記者所認識的人。
據(jù)曾軻介紹,借錢時,為了避免熟人尷尬,出借人能看到借錢人的信息,而借錢人并不知道債主的身份,即借貸寶首創(chuàng)的“單向匿名借貸模式”。對于借貸雙方,平臺默認是“熟人”,因而平臺不會審核借款項目并評估風險。
但曾軻很快發(fā)現(xiàn),債務人借錢往往都是通過QQ群來聯(lián)系債主,而債主發(fā)“借錢標的”也都是在QQ群,這些臨時組建的QQ群,“誰都不認識誰,但都可以借到錢。”
“自己真正的熟人,很少有需要借錢的,如果想玩大,就要擴展人脈。”曾軻說,為了找到愿意高息借貸的人,他們會通過各種途徑加一些急需用錢、年齡不一、工作不同的“寶友”,“如果希望多接觸‘寶友’,淘寶30塊錢就能買到1000個‘寶友’。”
讓曾軻更氣憤的是,在他加入借貸寶初期,推廣人員曾告訴他,借貸寶有很完善的催收機制:逾期后會進行電話催收,46天后啟動地面催收,76天后可以起訴。“推廣人說,我們可以放心借錢出去,肯定能收回來的
尷尬的債主
10月11日,就曾軻和陳毅斌所介紹的情況,澎湃新聞記者聯(lián)系了借貸寶客服,對于逾期4個多月仍沒有啟動地面催收,客服人員解釋稱:啟動地面催收前置工作比較多,需要收集齊債務人的相關信息,才能進行地面催收。
“如果客戶(債權人)能搜集到債務人地址等信息,也可以通過平臺反饋給我們。”客服表示,用戶在使用借貸寶時,只需提供真實姓名和身份證號,涉及金錢轉(zhuǎn)出時,則要綁定銀行卡,對用戶的住址、工作單位等信息并沒有收集。
對于提起訴訟,客服人員說,債權人可通過客戶端提起委托訴訟,將債權轉(zhuǎn)移到人人催科技有限公司(人人行科技設立的全資子公司),由人人催來對債務人提起訴訟,“但2016年3月15日之后的交易,需要債權人先行墊付訴訟費,事后由敗訴方來承擔訴訟費。”
目前是否有正在進行的訴訟?客服人員回答稱:“有,相信很快就有案例提供給客戶。”而是否有訴訟成功的案例?客服人員稱“不清楚”。
聽到客服的回答,曾軻比較絕望,“一打電話就是讓我們提供信息,可是我這邊知道的只有電話和QQ號,對借錢的人也不了解,讓我去搜集資料,根本沒可能,而他們搜不到信息,就放在那里不管了。”
一環(huán)扣一環(huán),借出的錢收不回,曾軻和陳毅斌在借貸寶平臺借來的債務也逐漸逾期了,“我們還經(jīng)常接到‘人人催’打來的催收電話,讓我們盡快把錢還清。
在采訪過程中,兩個大學生多次提到“撐不下去了”“有時真的想自殺”。
“無本萬利”的借出協(xié)議
對于曾軻和陳毅斌兩人的處境,10月10日,澎湃新聞記者咨詢了上海恒建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潘書鴻,他表示,當事人通過借貸寶把錢借出去,和借貸寶也存在一些協(xié)議,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如果合同里對催款有特別的約定,而借貸寶不履行合同或者履約不完整,則是有過錯的,當事人可以起訴借貸寶。”
但曾柯說,無論是債務人還是債權人,都不曾和借貸寶簽署過書面合同,只是在借款時,債務人和債權人會有一份《借出協(xié)議》,然而其中并沒有標明如果債務人逾期不歸還、借貸寶承認何種責任。
10月17日,記者將這份協(xié)議發(fā)給了律師潘書鴻,他翻閱后表示:“協(xié)議的主要問題在于,借貸寶以非金融機構的身份干了金融機構的活,并且濫用權力。”他具體分析如下:
一、協(xié)議名稱為借出協(xié)議,給老百姓一種誤導,認為是簡單的借款合同,實際上從內(nèi)容和形式上來說,并非借款合同,而是“人人行”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的第三方服務。“人人行”僅充當中間人、介紹人的角色。
二、對借款用途沒有約定,民間借貸往往發(fā)生在熟人之間,“人人行”的角色卻與銀行存在相似之處。但銀行作為法定金融機構,要求和保障都是不一樣的。
三、“人人行”作為居間人,卻在條款中表示:借款人如不能如期還款,出借人有權將本協(xié)議項下的權利義務轉(zhuǎn)讓給人人行。但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糾紛應自行解決或通過司法途徑解決,“人人行”只能充當證明人。
潘書鴻說:“借出協(xié)議幾乎沒有對‘人人行’責任的規(guī)定,可以說是‘無本萬利’。”
此外,他表示,民間借貸多指借給特定的人,如朋友、鄰居等,如果不是借給特定的人,借貸寶還有可能存在非法破壞金融秩序的嫌疑。
對此,在2015年發(fā)布的《關于促進互聯(lián)網(wǎng)金融健康發(fā)展的指導意見》中曾規(guī)定,在個體網(wǎng)絡借貸平臺上發(fā)生的直接借貸行為屬于民間借貸范疇,受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guī)范。
根據(jù)最高法民間借貸的規(guī)定,年利率低于24%屬于司法保護區(qū),而借貸寶平臺上明確規(guī)定,最高利率年化不能超過24%。但據(jù)曾柯介紹,不少借貸利息超過這一范疇。
“在平臺上設定的利率還是24%,多出來的部分,比如6%,就會協(xié)商好在線下返錢,用支付寶把多出來的利益轉(zhuǎn)給債主。”正是這種可以隨意設置,又沒有監(jiān)管的“高利率”,吸引了越來越多人“投資”。
走法律途徑存在舉證難
對于兩位學生除了平臺給出的解決方案外,還有什么辦法追回欠款的問題,10月19日,澎湃新聞采訪了山東泉舜律師事務所刑辨部主任劉衛(wèi)國和盈科石家莊分所翟立業(yè)律師。
劉衛(wèi)國表示,在通過第三方平臺借錢的情況下,債權人報案詐騙,警方立案的概率不高。但他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直接起訴債務人,起訴的流程大概是:收集網(wǎng)上交易記錄、轉(zhuǎn)賬記錄,并作為證據(jù)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在本案中,舉證債務人信息恐怕很難,法院逐一送達也有一定難度。
“追究借貸寶的責任也是可以的。”劉衛(wèi)國說,“正常情況下,金融中介應該對債務人的身份信息、資金用途有審核義務。”
翟立業(yè)律師則表示,能否起訴詐騙需要考慮這樣兩個因素:第一,借款人是否存在虛構借款用途的情況;第二,借款人是否采用明顯不合理高息誘導出借人出借資金。另外,通過“借貸寶”這類平臺完成借貸行為的,債權人可以依據(jù)借貸合同直接起訴債務人。
翟立業(yè)表示,在現(xiàn)有的模式下,通過平臺形成的借貸關系中債權人與平臺之間多形成的是居間關系。此種情況下,依據(jù)《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條規(guī)定,如果平臺方存在虛構借款人信息或者對于借款人借款用途審核存在重大過失的情況,債權人可以起訴借貸寶之類的平臺主張賠償損失。
在“逾期潮”后,曾軻和陳毅斌加入了一些“催款群”,在這些群里,他們發(fā)現(xiàn),和他們同樣放貸如今卻深陷債務的大學生,不在少數(shù)。